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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方法:
首先需由日本国内的邀请人(单位)在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为签证申请人办理相关的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”。
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。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,并入境日本,逾期自动作废。申请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(合规的待办机构可以在日本驻华大使馆的官网上查到)。
申请材料:
(1)所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
(a)签证申请书(贴付照片,2寸白色背景)(PDF格式)
(b)护照
(c)户口本复印件(首页及申请人页)
(d)暂住证或居住证明(限户籍非本馆管辖范围者)
(e)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
(2)根据在留资格种类,另需提交以下材料
(f)雇佣合同书
(g)个人简历
手续费:200元
审查所需天数:签证申请材料的审查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。根据具体情况,有时可能会延长审查时间